于跃现在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先买个吉他或者电子琴、尤克里里什么的,先把乐器给练起来。
想了不到两秒钟,于跃决定还是先买一把吉他。
电子琴没有吉他携带方便,尤克里里也没吉他适用性强。
同时自己拥有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音乐总监的记忆。
缺的只是对乐器的熟练度,所以吉他只要练熟了,尤克里里也就不是问题了。
然后是选歌的问题,市面上的一些主流的流行歌曲可以练起来。抄歌的话,根据自己十六岁的年纪,可以选几首青春洋溢的歌曲。
对于抄歌这种事情,于跃根本没有心理负担。
反正抄作业也是抄,抄歌也是抄,有区别吗?
古人云:有歌不抄,天诛地灭。
古人又云:只要是这个世界没有的,就是原创。
对于于跃来说,只要是对自己有益的,都是古人说的。
更何况,这些歌说不定就是自己幻想出来的!
或者说就是自己原创的!
不是说有种精神病叫多重人格吗?
影视小说等作品里,老是吹捧这种精神病有多么多么厉害,那些人格能学会各种主人格所学不会的技能。
说不定自己就有一个人格自以为是音乐总监,原创了这些歌曲。
反正听上去没有什么毛病。
看!一旦带入到精神病的情景当中,一切就都解释的通啦!
所以说,精神病是个好东西,没事的时候,可以得个精神病玩玩,既经济又实惠。反正于跃觉得自己自从得了精神病,腰不酸了,腿不痛了,走路也有劲了。
果然我的脑子是有问题的。
真好!
加油!
至于这种情况到底是不是多重人格。
于跃表示不会去考虑的。
在于跃的逻辑里,我认为自己是多重人格,我就是多重人格。
至于医学上怎么定义,谁在乎呢?
……
嗯,抄什么歌好呢?
《青春修炼手册》?
多好的一首歌,多么的青春洋溢、活力四射。
《小情歌》?
暖男一枚有木有?
《小幸运》?
这个过两年再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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